关于部分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问题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1 19:53:09   浏览:977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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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问题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局


关于部分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我局陆续收到一些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将部分产品进行分类
界定的请示,经研究,现将对该部分产品分类界定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科手术用防粘连冲洗液:用于外科手术时对器械及手术部位的冲
洗,保持良好的手术环境减少术后粘连的发生,作为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胃肠超声现象粉:用于超声检查对人体胃肠和胃周围器官疾病的诊断
和鉴别诊断,作为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三、男健宝产品:利用真空负压原理,通过对阴茎的伸缩运动,用于辅助
治疗功能性阳痿和阴茎体供血不足、早泄、阴茎短小等,作为三类医疗器械管
理。
四、WRS疣清产品:采用低温原理,快速冷冻疣,以达到治疗目的,作为
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五、鼻腔止血器产品:用于鼻内侧壁出血、鼻外侧壁出血、鼻中隔出血、
后鼻孔出血、鼻手术后出血的治疗,作为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六、鼻腔清洗器产品:用于鼻腔分泌物结痂清洗、萎缩性鼻炎药物清洗及
术腔咽癌术后化疗冲洗,作为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七、杯型双腔磁水器:用于对水进行磁化处理的杯型容器。如能提供准确
有效的临床试验数据,作为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八、牙齿漂白剂:内含过氧化氢,对患者牙齿进行增白的牙科材料,作为
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九、各种腰痛带、护膝、护踝等关节防护产品:用于关节外部的防护,不
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十、足底振板:用于保健按摩足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十一、焦度计:用于测量眼镜镜片(含角膜接触镜镜片)的顶焦度和棱焦
度,确定镜片的光学中心和轴位、并打印标记,检查镜片是否争取按照在镜架
中的测量仪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十二、药敏纸片释放器:用于实验室进行药敏试验时,将药敏纸片摆放于
培养基上的设备,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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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沃尔特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国 上沃尔特共和国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沃尔特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签订日期1973年9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上沃尔特共和国政府,根据两国的利益和愿望,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建立大使级的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支持上沃尔特共和国政府维护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发展民族经济的斗争。
  上沃尔特共和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两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姬 鹏 飞          约瑟夫·科农博
      (签字)            (签字)

                          一九七三年九月十五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监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监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确保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高校招生良好的社会信誉,巩固招生“并轨”改革的成果,加大招生监察的力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历来是社会各方面和广大考生及家长关注的热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的领导对该项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今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地和高等学校的招生部门要加强对全体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要使每一名参加招生工作的同志熟悉国家的招生政策和各项规定,明确自己的职责,坚决抵制拜金主义和各种人情关系。未经培训的一律不能参加招生工作。在录取期间严格禁止所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有关招生
工作的各种私下活动(包括递条子、打招呼等),如发现违规者应立即取消其招生工作人员的资格。发现有重大违纪问题的,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今年录取期间,教育部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录取场地进行检查,并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招生基本政策的考核,对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其招生工作人员资格。
三、各地和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地方和高校的任何一级负责同志都无权特批未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进入高等学校;此外,非经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或未使用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调整招生名额审批表的,严禁办理录取手续。今年录取
工作结束后,教育部将组织现场办公会,对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坚决清退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各级招生部门要把国家的招生政策以及本地依照国家招生政策制订的实施办法、招生学校在本地的招生计划和实际录取情况,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应允许考生通过正常途径了解录取进展情况,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加强招生执法监察的规定,积极参与、加强配合,监督和保证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的全面落实,同时要认真对待人民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对确属侵犯考生权益的问题要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时纠正。对违反招生政策、纪律或规定的违
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各地对招生录取工作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必须及时报告教育部监察局和高校学生司。



199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