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办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
全国爱卫办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办:
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全国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任务已下达各地。为实施好项目,全国爱卫办组织制定了《2011年全国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电子版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1年全国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技术方案
一、监测目的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掌握农村环境卫生健康危害因素水平及动态变化,客观评价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为制订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和支持。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监测范围与对象。项目监测范围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700个县14000个行政村。每个项目监测县按照分层随机的方法,选择5个乡镇(不含城关镇),每个乡镇选择4个行政村作为监测点,每个监测点选择不少于5户家庭作为监测户。监测县、乡镇、监测点(行政村)、监测户的选择按照经济水平、地理环境、人口等因素随机进行选择,以保证样本的代表性。
(二)监测时间。统一在7-8月开展监测工作。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通过查阅资料、访谈、现场观察、实验室检测等方法获得监测数据,并填写统一调查表格。
1.基本情况:包括收集监测县、监测点的人口学资料、环境卫生情况、环境卫生管理、村容村貌等基础信息。
2.垃圾:包括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处理方式等情况。
3.污水:包括污水来源、种类、数量、排放方式、处理方式等情况。
4.厕所与粪便无害化状况:包括农村户厕类型、使用管理、粪便无害化处理情况。
5.病媒生物:选择监测户的厨房内进行鼠类密度、蝇类密度和蟑螂密度监测,选择监测户住宅周围环境进行蚊虫密度监测。
鼠类密度按照《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鼠类》(GB/T23798-2009)鼠迹法进行;蝇类密度按照《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蝇类》(GB/T23796-2009)成蝇目测法进行;蟑螂密度按照《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蜚蠊》(GB/T23795-2009)目测法进行;蚊虫密度按照《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蚊虫》(GB/T23797-2009)幼虫容器指数法进行。
6.土壤卫生:包括土壤寄生虫和重金属污染等情况。每个监测点采集村中农田土壤1份。采样时,采集5-20cm深表层土壤,在1m2范围内按照5点取样法采集土壤混合为一个样品。用于蛔虫卵检测的样品总量不少于50g,用于重金属检测的样品总量为1000g左右。
蛔虫卵测定方法采用饱和硝酸盐漂浮法,参照《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7959-1987)进行。重金属测定土壤铅、镉含量。铅、镉的测定按照《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1997)或《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0-1997)或其等效方法进行。
三、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全国爱卫办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省级爱卫办负责本省(区、市)项目组织工作,协调落实配套经费,制订计划、开展督导检查、考核评估,项目完成后及时总结并将完成情况报全国爱卫办。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具体实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负责人员培训、制作数据库录入软件、质量控制、数据审核、分析及完成技术报告。
(二)数据录入上报和审核。监测信息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统一录入软件(另发)进行录入。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并完成本省(区、市)监测技术报告。2011年10月31日前将审核后数据、技术报告报省级爱卫办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
(三)质量控制。
—遵循科学、随机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确定监测范围和对象。
—调查人员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并经过统一培训。
—参加监测工作的实验室要经过严格筛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措施。
—要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抽样复核,对监测数据逐级审核。
四、调查表格
附表1. 项目县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表2. 监测点情况调查表
附表3. 入户调查表
附表4 . 土壤采集与检测结果报告表
附表1.项目县基本情况调查表
省 县 编号 □□□□□□
全县总人口数 万人,总户数 万户。
其中农村人口数 万人,农村户数 万户。
全县乡镇数 个,行政村数 个。
全县上一年度GDP_____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______元。
全县有集中式供水水厂(站)_____个,覆盖人口_____ 万人。
全县有垃圾处理厂(场)_____个,如有填下表(空格部分不足,可另附纸张填写)
名称
建成时间
设计处理能力
(吨/天)
实际处理能力
(吨/天)
覆盖范围内人口数
处理方式
县城
(万人)
县城以外
(万人)
1
2
…
合计
6、全县有污水处理厂_____个,如有填下表(空格部分不足,可另附纸张填写)
名称
建成
时间
设计处理能力
(吨/天)
实际处理能力
(吨/天)
覆盖范围内人口数
处理工艺
县城
(万人)
县城以外
(万人)
1
2
…
合计
全县农村户厕数:三格式 户,双瓮式 户,沼气池式 户,粪尿分集式 户,双坑交替式 户,完整下水道水冲式 户,其他类型卫生厕所 户,非卫生厕所 户,无厕所 户。
填报人姓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附表2.监测点情况调查表
编号 □□□□□□-□□
省 县 乡(镇) 村
被调查者姓名 村内任职 电话
监测点类型:①镇所在地 ②非镇所在地
一、基本情况
(一)全村总户数 户,全村户籍人口 人,常住人口 人。
(二)上一年度全村人均纯收入 元。
(三)经济来源以哪一类为主?
①种植业 ②养殖业 ③工业 ④服务业 ⑤外出务工 ⑥其它,请说明
(四)集中式供水人数 人,分散式供水人数 人。
(五)村内道路状况:①硬化 ②部分硬化 ③未硬化
(六)村与乡镇中心距离: ①2公里以内 ②2~5公里 ③5~10公里 ④10公里以外
二、垃圾情况
(一)生活垃圾:
1.收集方式:①随意堆放 ②定点堆放 ③统一收集
如为定点堆放,垃圾堆放点占地或附近为(可多选):(30米范围内):
①河流 ②空地 ③道路 ④农田 住宅 ⑤其他,请说明
垃圾堆放点有无臭味:①有 ②无
垃圾堆放点蝇情况:①有 ②无
2.处理方式:①填埋 ②焚烧 ③高温堆肥 ④再利用 ⑤其他,请说明
(二)工业垃圾:①有 ②无
处理方式:①填埋 ②焚烧 ③再利用 ④其他,请说明
工业垃圾性质:①皮革 ②化工 ③印染 ④造纸 ⑤采矿 ⑥其他,请说明
(三)养殖业垃圾:①有 ②无
处理方式:①填埋 ②焚烧 ③高温堆肥 ④再利用⑤其他,请说明
三、污水情况
(一)生活污水产生量 吨/日
排放方式:①随意排放 ②明沟 ③暗沟 ④管道
排放地点:①河流 ②坑塘 ③农田 ④处理厂 ⑤其他,请说明
(二)工业污水产生量 吨/日
排放方式:①处理后排放 ②直接排放
工业性质:①皮革 ②化工 ③印染 ④造纸 ⑤采矿 ⑥其他,请说明
(三)养殖业污水产生量 吨/日
排放方式:①处理后排放 ②直接排放
四、厕所与粪便处理
(一)全村卫生户厕 户,其中
三格式
双瓮
沼气池式
粪尿分集
双坑交替
完整下水道水冲
其他类型
户数
非卫生厕所使用户数 户,无厕所户数 户。
(二)全村有公厕 座。
五、环境卫生管理
(一)专职保洁员 人,兼职保洁员 人。
(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①有 ②无
(三)是否做过专门的规划:①是 ②否
(四)是否开展环境卫生相关宣传教育:①是 ②否
(五)环境卫生经费投入 元/年。
六、病媒生物控制方面
(一)是否开展过灭鼠工作:①是, 次/年、投药点 个 ②否
(二)是否开展过灭蝇工作:①是, 次/年、喷药点 个 ②否
(三)是否开展过灭蚊工作:①是, 次/年、喷药点 个 ②否
(四)是否开展过灭蟑螂工作:①是, 次/年、投药点 个 ②否
调查员姓名: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入户调查表
______省(区)_______县_______村 编号:□□□□□□-□□-□□
姓名: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 年 月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民族:①汉族 ②少数民族
文化程度:①高中及以上 ②初中 ③小学 ④文盲
一、基本情况
(一)家庭人口数_______人,常住人口数 人。
(二)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① 农业 ②养殖业 ③工业 ④外出务工 ⑤其他,请说明
(三)上一年度家庭收入 元,上一年度家庭医药费支出 元。
(四)最近两周家庭成员出现腹泻 人次,出现腹痛 人次,出现发热 人次。
(五)家庭饮用水类型:①沟/塘/渠/河水 ②井水 ③水窖水 ④泉水 ⑤自来水
(六)家庭用水量 吨/月。
(七)家庭饮水习惯:①喝生水 ②喝开水 ③瓶装矿泉水 ④桶装纯净水 ⑤其他:
(八)饭前便后是否洗手:①饭前洗手 ②便后洗手 ③都洗 ④都不洗 ⑤不一定
(九)庭院环境卫生:①干净 ②一般 ③较差
(十)室内卫生 :①干净 ②一般 ③较差
二、生活垃圾、污水
(一)家庭生活垃圾产生量 公斤/天;
垃圾丢弃地点:①垃圾箱/池 ②房子周围的固定点 ③随意丢弃
(二)家庭生活污水排放方式:①随意排放 ②明沟 ③暗沟 ④管道
污水排放地点:①河流 ②坑塘 ③农田 ④处理厂 ⑤随意排放
三、厕所与粪便无害化
(一)家庭厕所类型:
①三格式 ②双瓮式 ③沼气池式 ④粪尿分集 ⑤双坑交替 ⑥完整下水道水冲
⑦其他类型卫生厕所 ⑧非卫生厕所 ⑨无厕所
(二)厕所的位置:①室内 ②院内 ③院外
(三)厕室内情况
1.是否清洁:①清洁 ②不清洁
2.是否有臭味(调查者的主管判断):①有 ②无
3.是否有蝇蛆:①有 ②无
4.是否有粪便暴露:①有 ②无
(四)粪便的处理方式:
①排入下水道 ②排入沟塘河道 ③土掩埋后施肥 ④高温堆肥 ⑤直接施肥
四、病媒生物
(一)房屋周围是否有以下病媒生物孳生地(可多选):
①猪圈 ②鸡/鸭/鹅圈 ③羊/牛/马/驴圈 ④柴草垛 ⑤垃圾投放点
⑥水厕/旱厕 ⑦污水沟(管) ⑧死水池(塘) ⑨废品收购站
(二)厨房面积: m2,发现蟑螂成若虫 个,活卵鞘数 只,蟑迹(包括蟑螂粪、死尸、残尸、空卵鞘壳等)数 个。
(三)厨房内有无发现鼠迹:①有 ②无
(四)厨房内有无发现苍蝇:①有 ②无。
(五)家庭周围(30米范围内)积水容器 个,其中发现蚊虫幼虫的容器 个。
调查员姓名: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4 土壤采集与检测结果报告表
采样点编号:□□□□□□-□□-□□
省(区、市) 县 乡 村
一、 采样情况
(一)采样地点:经度 ,纬度 ,海拔 米。
(二)土壤颜色:
(三)土壤质地:①砂土 ②壤土 ③粘土
(四)土壤湿度:①干 ②潮 ③湿 ④重潮 ⑤极潮
(五)植物根系:①无根系 ②少量 ③中量 ④多量 ⑤根密集
(六)(检测重金属的土壤样品)采样重量 g。
(七)(检测重金属的土壤样品)风干后重量 g。
采样日期: 年 月 日 采样人:
二、检测结果:
指 标
结果
检测日期
检验人
蛔虫卵
蛔虫卵数(个/ g)
其中活卵数(个/ g)
重金属
铅(mg/kg)
镉(mg/kg)
报告单位: 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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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三政〔2005〕56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三门峡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十九日
三门峡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依法确认实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主体资格,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并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依法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权的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组织是规定所称的行政执法机关。
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坚持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实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监督考核,保障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在本行政区域内全面、正确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本机关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督促和组织协调工作。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行政执法机关对于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与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负有正确、全面组织实施的责任。
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首长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负有实行下列制度的责任:
(一)将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明确行政执法的具体标准,并进行检查考核;
(二)依法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的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监督措施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三)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执法审核的具体制度;
(四)严格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的制度,做到不给行政执法人员规定罚款指标、不将罚没收入与经济利益挂钩、不将法定执法职责转化为有偿服务;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制度。
第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中,负有高效履行职责的责任,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确认权利等事项,应当受理而不及时受理;
(二)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而不办理;
(三)依法应当履行监督检查责任而不履行;
(四)依法应当立案、撤案而不予立案、撤案;
(五)依法应当给予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而不予处罚、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六)依法应当征收税费而不予征收;
(七)其他应当依法作为而不作为;
第九条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中,负有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责任,不得有下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行为:
(一)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违法确认权利;
(二)在检测、检验、检疫等工作中,违反国家关于频次、留样、标准、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项规定;
(三)违法限制人身自由,以及违法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收缴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
(四)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和劳务,或者违法要求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履行义务;
(五)违法实施警告、罚款、没收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六)违法处理事故、争议;
(七)态度蛮横、侮辱人格或者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
(八)其他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十条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的责任,必须客观、全面、公正地收集证据,了解有关情况,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正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记录或者证据;
(二)出具虚假的鉴定、勘验、检验、检测、检疫、评估结论;
(三)妨碍作证或者指使、支持他人作伪证;
(四)依法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或者偏袒一方当事人;
(五)故意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
(六)其他违反法定步骤、方式、时限。
第十一条各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应当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不得相互推诿、拖延、拒绝。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负有执行下列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责任: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二)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备案制度;
(三)行政复议、诉讼、赔偿案件统计报告制度;
(四)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
(五)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建立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制度,对其作为执法主体所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负有宣传职责。
第十四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建立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
第十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建立举报、投诉、回访制度,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评议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责任考核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其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工作应当进行年度考核,并作为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工作应当依照《三门峡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第十七条《三门峡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对其内设机构和执法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应当根据责任内容和行政执法标准严格评审,考核结果作为对执法人员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四章违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至第十二条,应当依法追究过错责任的,按照《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
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失职、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机关投诉、举报,受理机关应当认真核实、查证,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处理,并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